未立遗嘱的遗产继承问题
乐清律师事务所
2025-06-21
在无遗嘱的情况下,遗产继承按照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进行,即遵循法定继承的顺序和方式。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三顺序:第一顺序包括配偶、子女;第二顺序包括父母、兄弟姐妹;第三顺序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若某一顺序中有继承人,则不进入下一顺序。在同一顺序中,各继承人的份额由法律规定,其中配偶一般享有法定份额的一半,加之其他继承人的平均分配;子女、父母等的份额各有明确比例。特殊情况下,如某继承人因严重过失导致被除名,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遗产分配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一条:本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16条:无遗嘱继承开始时,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,并分配遗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17条: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、子女;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配父母、兄弟姐妹;第三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18条: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不能继承或放弃继承的,不影响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利。同一顺序所有继承人均有能力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,遗产按人数平均分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19条:被继承人的子女因未达到十周岁而亡故或非因意外死亡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其他继承人的意见,可以适当减少其法定份额。
上一篇:离婚后养老保险和公积金怎么分
下一篇:暂无 了